2024年01月25日 | 分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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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投资者诉浙江聚力文化(维权)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聚力文化”或“公司”)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新进展。根据上市公司公告,投资者一审胜诉,原告冯某一审诉讼请求主张800,920.88元,最终法院判决聚力文化向冯某赔偿投资损失128,168.6元,冯某的获赔比例约为16%。同时余海峰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100%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;薄彬、胡皓、姜飞雄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10%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;禹碧琼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2.5%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。上海市信本律师...